營口市站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公示
案件名稱 |
營口市深港VV喜娘婚紗店等580戶企業自行停業連續超過六個月案 |
當事人名稱 |
營口市深港VV喜娘婚紗店等580戶 |
地址 |
經營場所:深港購物中心西門市11號等 案發地:深港購物中心西門市11號等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營站市監罰決字【2020】43號 |
處罰事由 |
自行停業連續超過六個月 |
處罰內容 |
吊銷該580戶公司營業執照 |
處罰依據 |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登記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企業登記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不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以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案件狀態 |
結案 |
附件:營口市站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決定書